*、项目编号:**-********-***
合同包1(石泉县城区****-****年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里社区人社局 |
******.**元 |
合同包1(石泉县城区****-****年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病媒生物防治消杀 |
以县城为中心,东至太阳坡隧道口,南至火车站铁路沿线,西至经开区,北至北辰森林公园范围的所有区域的外环境。包含重点场所:县政府院落,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居民小区、车站码头、公园广场、花坛绿地、排水沟渠、公共厕所、垃圾收集(中转)站点、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建筑工地、闲置空地、河道沿线、河塘池塘、背街小巷等;重点行业:农贸市场、废品收购、餐饮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业;重点区域:各类蚊虫、苍蝇的孳生水体和孳生地。 |
1.乙方应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消杀频次规划、人员规划安排,设备安排等); 2.乙方使用的消杀使用的药物和器械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与标准;鼓励使用新型杀虫剂,联合、复配用药,用药浓度根据药品使用说明规范设定,禁止长时间单*、高浓度、大剂量使用。 3.乙方在消杀过程中确保人畜安全,用药合理,频次符合要求,保障消杀效果;每季度向甲方提交下季度药物使用配单。 4.乙方必须确保该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的病媒生物防制单项鉴定。 5.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药品,确保作业安全。乙方在消杀过程中,因自身操作不当或失误而引发的*切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
***天 |
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与标准 |
******.** |
梁苗广(采购人代表)、金萍、邹春燕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号文件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
收取对象 |
1 |
石泉县城区****-****年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
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春潮北广场政务大厅**楼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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