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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交轨公司石家庄地铁体育、南王站土方开挖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公局交通轨道分公司 石家庄地铁**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交第*公路工程局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期工程*工区**,资金来自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出资比例为***%。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体育公园站、南王站土方开挖设备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公路工程局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期工程*工区**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雄安交通轨道分公司 。 2.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概况:线路起自玉村南路站,终到东垣东路站,沿汇明路、汇丰路、仓丰路、南*环、建华大街、高营大街敷设,全长**.** 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 **座(其中光华路站由5号线代建),均为地下车站。设西岗头车辆段。本**土建*工区处于石家庄市裕华区,主要施工内容为体育公园站、南王站、世纪公园站、建华大街站及其区间工程施工。合同工期:****日历天。 2.2 招标内容: 土方开挖设备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租赁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近*年(****年、****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元及以上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提供设备均为5年内(****年5月后出厂)设备 3.1.5 供货业绩要求:有出租使用市政或城市轨道**或承接市政或城市轨道**土方开挖施工业绩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 个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5月**日9:**时至****年5月**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公局石家庄地铁*工区**土方开挖设备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 银行账户: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7日9:**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整标**元整(¥*****.**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或其他方式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公局石家庄地铁*工区**土方开挖设备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白先生)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银行账户: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公路工程局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期工程*工区**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号*楼招标组织机构:(如有)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 售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公司) 售标联系人:白 磊 联系电话:***********(**) 标书款凭证邮箱: (**********@**.***)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白 磊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白先生) 中交第*公路工程局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期工程*工区**经理部 ****年5 月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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