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6月**日上午9:**(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8*元
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9.8*元
5.采购需求:主要负责金坛消防救援大队新媒体宣传,配合金坛区消防救援大队做好消防科普教育宣传、消防队*形象宣传、应急宣传等工作。拟采用项目外包形式,采购新媒体宣传服务,由供应商安排不少于5人的团队完成工作任务。每季度至少完成原创类短视频3个(时长不少于**秒),纸媒上稿5篇、新媒体上稿5篇。完成原创年度工作宣传视频1个(时长5分钟内)。
6.服务时间:*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拍摄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拟定时间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年6月**日至****年6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截止时间:****年6月**日上午9:**(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及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将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文件递交。
1.时 间:****年6月**日上午9:**(北京时间)。
2.地 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报名申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后附),资料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及要求
1)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胶装成册,未提供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2)正本和副本合并密封或独立密封,由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1份“电子文件”(U盘中含全套正本响应文件-***格式),连同纸质响应文件*并提交,并在U盘上注明“单位全称”(电子文件全部内容为纸质响应文件加盖公章、签字后的扫描件)。
4)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电子U盘均不退回。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南环*路***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南路***号教育园区1号楼4楼
联 系 人:沈女士、孔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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