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来安县汊河新区第*片区(水口)胡松路2号公共设施用房招租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
各潜在竞价人:
现对“滁州市来安县汊河新区第*片区(水口)胡松路2号公共设施用房招租项目(项目编号:************-***)”作如下澄清:
1、 问:该标的物厂房内生产设备实际生产能力是多少吨/小时?是否通过验收?
答:实际生产能力为**吨/小时,已通过验收。
2、 该标的物厂房内生产设备设计生产能力是年处理建筑装潢垃圾6*吨,请问这6*吨的垃圾处理费用是多少?由谁支付?如何支付?
答:竞价结束后由招租人牵头与各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3、 该标的物厂房内生产设备如果不能达到额定处理能力需要进行升级改造,请问改造费用由谁支付?(因为新设备还在厂家质保期内)
答:竞价结束后由招租人牵头与各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4、 住建、交通、行政执法等部门,如何通过联合执法等行政手段确保来安县境内建筑装潢垃圾都能运送到该处理中心来处理?
答:竞价结束后由招租人牵头与各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5、 该标的物厂房内生产设备出料口堆放场地明显不合理,中标后政府多久才能把出料堆放场地和水泥制品厂用地协调好?
答:竞价结束后由招租人牵头与各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6、 中标后,建筑装潢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证》多久能办好?且承诺来安县境内只颁发给此中标单位*家,否则构成违约。
答:竞价结束后由招租人牵头与各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7、 建筑装潢垃圾处理属于亏损或微利企业,中标后,如果当地政府出台相关建筑装潢垃圾处理补贴、补助政策,则必须全额兑现给中标单位,不得截留。
答:竞价结束后由招租人牵头与各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8、 由于建筑装潢垃圾处理设备用电量较大,建议将现有的******变压器改为******变压器,并和旁边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分开单独计量。
答:竞价结束后由招租人牵头与各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9、 在《公告》中表述和标的物图片所示:“标的物建筑面积为*****.**平米”,经现场考察,标的物是不是包括“新型功能区资源综合利用资源处理中心内所有建筑物在内?请明确。
答:是。
本次澄清公告视为电子竞价公告的组成部分,与电子竞价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电子竞价公告与澄清公告有不*致处,以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潜在竞价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竞价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竞价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方式:
招租人: 来安工投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君峰 电话:****-*******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1-**号
代理公司:***************
联系人:** 电话: ****-*******、***********
联系地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楼)
****年6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