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普通省道桥(隧)技术状况定期评定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陕西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含光北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路海博广场C座5幢1单元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普通省道桥(隧)技术状况定期评定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原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招标文件中第*章 评标办法中5.6.2评分标准 详细评审业绩评审项中 注:1.业绩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系统中能够有效查询截图为准(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相同业绩不重复加分。
现更正为 注:1.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系统中能够有效查询截图为准(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或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复印件(委托书复印件)或用户履约证明(正本)或验收文件复印件等)。2.相同业绩不重复加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
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报名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关于弃标的说明: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号文第**条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年内累计出现*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供应商只能被确定为1个采购包的第*成交候选人。本项目按采购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采购包推荐*名成交候选人。已获得采购包*的第*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采购包*的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采购包*从具有成交候选人资格的供应商中,选取排名最高的供应商为第*成交候选人,排名次高的供应商为第*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中标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份,副本*份,电子U盘*个(U盘内容包括****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版本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均须**纸打印,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名称:******
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路海博广场C座5幢1单元3-***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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