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购置计划—电动托盘搬运车采购项目(*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年购置计划—电动托盘搬运车采购项目(*次)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年购置计划—电动托盘搬运车采购项目(*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计划为澄江分公司采购3辆电动托盘搬运车。
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92元(不含税价),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3从验收之日起,每辆电动托盘搬运车(整辆)设备维修保养1个自然年度。
2.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制造标准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为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
3.2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3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年1月1日至今无相关行贿行为记录。
3.4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5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3.6投标人被列入************不合格投标人目录(以招标人相关资料为准)的,在处理期间内不得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后审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日至****年6月**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时00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时)。
到**********(昆明市人民西路***号)办公楼***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时00分,地点为:玉溪市凤凰路时代广场*期1幢**号麗枫酒店*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及云南省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1 投标人进行采购质疑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8.2 投标人申请采购质疑复审复核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书面向采购人规范管理办公室申请采购质疑复审复核。联系电话:****-*******,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号************。
招标人:************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号
联系人:***、郑艳、覃伟、刘海斌、雷海生、鹿雯、姚玲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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