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年吴家园片区、和谐家园、*商京都小区和*线站家属院4个老旧小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鹿邑县****年吴家园片区、和谐家园、*商京都小区和*线站家属院4个老旧小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已于 **** 年6月**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公示结束,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 鹿邑县****年吴家园片区、和谐家园、*商京都小区和*线站家属院4个老旧小区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
1.2 项目编号:鹿发改【****】**号;
*、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年6月**日
2、评标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
王季(主场专家)、 刘志强(主场专家)、李光辉(副场专家)、 赵锐(副场专家)、 李振华(招标人代表)
*、中标结果信息:
1标段:
中标单位:************
中标价(费率):********.**元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豫************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0 日历天
2标段:
中标单位:***********
中标价(费率):0.**%
项目总监:问利兵
注册证号:********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
*、异议与投诉
1、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登录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向招标人和其招标 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和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 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 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 ** 日内(异 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监督部门提出 投诉。(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栏目有项目线上异议操 作指南、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2、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 表人或委托授权人携带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且质疑内容充分合理,并以质疑函 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 将不予受理。
*、信息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地 址:鹿邑县紫气大道东段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英协路2号省检察院综合楼A座**楼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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