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受 ************ 委托,对下述货物及伴随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仪器类第*项)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 规格 | 预算总价 | 备注 |
第*包 | 激光破拆工具组 | **组 | 详见采购需求 | *****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 过“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需要提供资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人参与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证合*,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注:(1)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对于已经实行电子证照、证书的地区企业投标,其提供的电子证照、证书网上截图或打印件等同于原件效力。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至**:**;下午1:**至4:**(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闻都世界城***号楼**层****室。
*.投标截止时间: ****年07月**日9:**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开标时间: ****年07月**日9:**时(北京时间)。
*、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号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注:中标单位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地服务费,收取办法为:①成交金额大于 ******元(***元)按成交价的1‰收取,成交金额低于 ****** 元(***元)按 ***元收取。请按下列信息办理:
户 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
开户行行号:************
注:中标人交纳交易服务费的汇款凭证款项用途上必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及标段号,否则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评审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方式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闻都世界城***座****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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