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象山县蓝碳生态系统精细化调查和碳储量调查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供应商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供应商到现场。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政采云平台(*****://****.***.**.***.**)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号苍水大厦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象山县蓝碳生态系统精细化调查和碳储量调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象山县蓝碳生态系统精细化调查和碳储量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象山县蓝碳生态系统精细化调查和碳储量调查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1)在上*年度蓝碳生态系统精细化调查的基础上开展象山县盐沼、淤泥质光滩、无居民海岛植被和海域水体等蓝碳生态系统更新调查;
(2)开展盐沼、淤泥质光滩、无居民海岛植被和海域水体等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形成象山县蓝碳储量调查评估报告;
(3)完成象山县自然资源领域蓝碳相关支撑工作。
服务期限(进度要求):
(1)****年9月底前,完成象山蓝碳生态系统精细化调查,提交《象山县蓝碳生态系统精细化调查报告》;
(2)****年**月底前,完成淤泥质光滩、盐沼和无居民海岛植被等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和评估;
(3)****年**月前,提交《象山县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与评估报告》,完成项目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海洋类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方式: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造成的投标无效等任何不利后果及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供应商到现场。
*、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 (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后**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地点(网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象山县象山港路***号*楼);政采云平台(*****://****.***.**.***.**)。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关于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发布的《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数字证书,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_***/**************-*****?*******=**)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对供应商的限制: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号苍水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采管办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号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天谷** ***-***-****。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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