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镇兴隆村及枣树行村村庄道路(****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工程)项目*标段
*、项目编号:************
*、首次发布时间:****年6月**日
*、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本招标项目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镇兴隆村及枣树行村村庄道路(****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已由阜阳市颍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阜阳市颍泉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综〔****〕**号批准建设。”修改为“本招标项目 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镇兴隆村及枣树行村村庄道路(****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已由阜阳市颍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镇兴隆村及枣树行村村庄道路(****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综〔****〕**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签章)
日期:****年6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